基本标准条件
专业知识: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,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,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,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。
工作业绩: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,业绩突出,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,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,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成果要求: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业绩、成果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。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、新材料、新设备、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,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;作为主要发明人,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;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,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,技术论证有深度,调研、设计、测试数据齐全、准确;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,受到同行专家认可;作为主要参编者,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。
人才培养:在指导、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,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。
学历及年限:具备博士学位,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 2 年;或具备硕士学位,或第二学士学位,或大学本科学历,或学士学位,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 5 年。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。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、年限要求,业绩突出、作出重要贡献的,可由 2 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。
个人基本信息材料
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:这是职称评定的主要表格,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、教育背景、工作经历、专业技术成果等详细内容。
《个人述职报告》:总结自己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、业绩成果、学术水平等,重点突出在任现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取得的成绩,一般要求字数在 3000 字以上。
工作业绩材料
项目成果相关材料:包括主持或参与的工程项目、科研项目等的相关材料。如项目立项报告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验收报告、成果鉴定证书等,需详细说明在项目中担任的角色、所做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果和效益。
技术创新材料:若有技术创新、发明创造等方面的成果,需提供相关的专利证书、技术创新报告、新产品研发报告等材料,以证明自己在专业技术方面的创新能力。
论文论著:发表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的学术论文,需提供论文的复印件(包括封面、目录、正文等)。若有公开出版的专著、教材等,也需提供相关的书籍复印件。
标准规范制定材料:参与制定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,需提供标准的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,说明自己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贡献。
其他证明材料
获奖证书:获得的与专业技术相关的市(厅)级以上科学技术奖、行业奖项等证书复印件。
荣誉称号证书:获得的省级以上人才称号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等相关证书复印件。
继续教育证明:提供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,如培训结业证书、学时证明等,以证明满足职称评定对继续教育的要求。
推荐信:如果是破格申报,需要 2 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,推荐人需对被推荐人的专业技术水平、工作业绩等方面有深入了解,并在推荐意见中给予客观评价。
不同地区和行业在具体要求上可能会有所差异,建议仔细阅读当地的职称评定文件,按照要求准备和撰写相关材料,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。